本报讯 (张建伟 记者 夏克斌) 记者昨(13)日从平武县交警大队获悉,资阳籍男子李某由于本月5日晚涉嫌在平武境内酒后驾车,平武交警按相关规定对其罚款1500元并暂扣李某驾照6个月,李某还被平武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5日。 11月5日19时48分许,37岁的李某在酒店饮酒后,驾驶一辆昌河牌小型客车,在平武境内龙安路供应站门口倒车时,与一辆出租车相撞。在案发现场,民警发现李某神志恍惚,疑其系酒后驾车。李某拒绝接受调查。民警遂将其强行带至医院,抽取血液样本送检。经鉴定李某确系醉酒驾驶。交警根据相关法规对其做出顶格处罚。 |